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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0年,初步建立【lì】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、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;到2025年,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、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【xì】。
我国现行的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【zhǔn】》是2017年发布的,包括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共93项。但地下水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指南还缺失【shī】中。
地下水的监测主要设备为监测井,目前我国境内有基于各种用途的监测井,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中监测井,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、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开采井、土壤污染状况详【xiáng】查监测井、地下水基【jī】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要求的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等。其中国家地【dì】下水监测工程是我国投资22亿建设的,其中包括20401个监测站点,但是这些站点配备的仪器设备仅为水位仪和采样器;根【gēn】据监测井【jǐng】位置不同,每年会对水质进行35项常规监测或者96项全项监测。
此次方案要求,2020年底前,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,完成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。2025 年年底前,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,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【jiān】测、评价技术规范,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。京津冀、长江【jiāng】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提前一年完成。
按照“大网络、大系统、大数据”的建设思路,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共用,2020 年年底前,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【jìng】监测信息平台框架。2025 年年底前,完成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。
以现有地表水监测系统为参考,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【wǎng】很可能采取短期内以手工监测为主,逐步建立自动监测体系的布局。
全文如下: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.pdf